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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在编在册在岗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

2022年03月09日  点击:

关于做好我校在编在册在岗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〔2021〕61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相关培训工作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,我校所有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列入培训对象。

二、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

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共科目培训在省人社厅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,专业科目培训方式内容可由教职工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教职工每年度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,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,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。

三、培训平台的管理与登录

培训学时的申报与确认均在省人社厅“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hnxxpt.zgzjzj.net)上进行统一管理与审核。

1.单位培训平台管理

由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负责管理学校培训平台账号,对教职工上传申报的培训学时材料进行初审。

2.个人的注册与登录

我校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个人账号已统一注册,请直接选择学员登录。用户名:个人身份证号码,初始密码:123456。

登录后请各位教职工完善个人信息,信息完善后方可使用培训管理平台。对培训平台的登录与使用有疑问的教职工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,联系人:黄书植、曾文君,联系电话:58292794。

3.学时的申报与审核

教职工自行确定培训方式及内容的(专业科目培训)需由本人上传培训学时佐证材料至培训管理平台,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材料最终由省人社厅审核确认,审核通过后申请生成培训合格证书。

四、有关考核要求

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,从2022年2月起,我校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办理转正定级、转岗聘用、等级晋升、考核奖励等人事管理业务时,须提供本人在“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”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,否则不能办理以上业务兑现相关待遇。请需要办理以上业务的教职工(尤其是近期需办理以上业务的教职工)按时完成培训任务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,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。

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、统一组织,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教职工。务必做好摸排工作,特别是本年内有办理转正定级、转岗聘用、等级晋升、考核奖励等相关业务需求的。教职工本人要引起高度重视,及时登录学习,已备后续办理业务需要。

附件:1.湘人社函〔2021〕61号

2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(试行)

3.个人使用手册

附件下载

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
人事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2年3月9日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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